史可法是什么意思

史可法(1602-1645) : 明末大臣。字宪之,号道邻,河南祥符(今开封)人。崇祯进士。曾被派遣镇压农民起义军。后任南京兵部尚书。明朝灭亡后,在南京拥立南明弘光帝,任东阁大学士。后被派到扬州督师抗清守城。清摄政王多尔衮致书劝降,他坚决拒绝。清军攻破扬州城后,他自杀未死,被俘后不屈殉难。扬州人民在城外梅花岭筑衣冠冢凭吊纪念他。
分词解释
拼音:shǐ 部首:口 笔划:5 五笔:kqi

shǐ
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,亦指记述、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:历史。通史。断代史。近代史。世界史。文学史。史诗。史部(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,包括各类历史著作)。史坛。史评。史前(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)。史不绝书。
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:太史。内史。
古代官职:刺史。御史。
姓。

笔画数:5;
部首:口;
笔顺编号:25134


拼音:kè,kě 部首:口 笔划:5 五笔:skd


允许:许可。认可。宁可。
能够:可见。可能。可以。不可思议。
值得,认为:可怜。可悲。可亲。可观。可贵。可歌可泣。
适合:可身。可口。可体。
尽,满:可劲儿干。
大约:年可二十。“潭中鱼可百许头”。
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
表示强调:他可好了。
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:都这么说,可谁见过呢?
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:这件事他可同意?
姓。




〔可汗(
否h俷 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主的称号。


笔画数:5;
部首:口;
笔顺编号:12512


拼音:fǎ 部首:氵 笔划:8 五笔:ifcy

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氵;
笔顺编号:4411215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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